很多人买房,对于相关的法律知识并不了解,导致自己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吃亏了还不知道,在发生纠纷需要维权的时候,才知道自己吃了哑巴亏。在买房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一定注意下面的几点,同时,补充协议的内容也不可忽视。
签购房合同需注意:
一、注意合同的主体
代表开发商签约的人并不一定是法人代表,或者合同上的开发商并不是该房产的土地拥有者,这些都有可能产生问题。另外,也有可能该项目是A公司开发的,实际上却是由B公司,作为买家还是应与A公司签约,否则以后办理各种手续会很麻烦。
因此,在签约前好查明代表开发商签字的人是否是法人代表,如果不是,则是否持有“授权委托书”。否则,这个人的签字是无效的,同时要注意合同上的公章,这样可以避免开发商推卸责任。
二、注意合同的措辞
合同是双方意思一致的表达。但是,实践中开发商往往会给购房者很多诸如“如果发生问题,在短时间内解决”,“在装修材料上,选择好的国外进口的”等一些看上去很诱人但没有实际意义的承诺。短是多长时间,什么样的才算好的?不知道。合同里出现这种模糊的概念时,法律也没有办法,因此产生的纠纷购房者根本打不赢官司。
因此,购房者一定要把每一个具体的时间、具体的地点、具体的材料以及开发商的口头承诺落实在合同里。
三、注意明确房屋的具体情况
房屋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址、面积、楼层等。房屋实际面积与产权证上注明的面积如果不相符,应在合同中约定清楚是以产权证上注明的为准,还是以双方重新测绘的面积为准。
四、注意明确付款方式
比如,约定分阶段付款,签约时付部分,办理过户手续时付部分,房屋交接时付清余款,付款的期限和每笔数额应约定明确,并与办理相应交接手续呼应起来。
五、注意避免以下的霸王条款
霸王条款一:宣称并非格式合同
霸王条款二:违约责任不对等
霸王条款三:面积误差不能退房
霸王条款四:共有部分归开发商
霸王条款五:虚假广告宣传免责
霸王条款六:认购定金不退还
补充协议要注意啥?
一、开发商的广告应该包含在合同中
为了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让购房者免于遭受虚假广告的欺骗,签补充合同的时候,应该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的内容写进补充协议里去。
二、明确产权证办理的时间
应对取得产权证的具体日期做出明确规定,如xxxx年x月x日。注明如果在上述规定日期未能取得房产证应视为开发商一方的单方面违约行为。
三、明确建筑/公摊
要在补充合同注明除了总建筑面积之外的套内面积和公用分摊面积,而且要约定公摊的是哪一部分,要确定公摊的位置。
四、明确房屋质量和装修标准
购房者在签约时,应认真查阅《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的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不仅如此,购房者一定要详细地把质量要求写进合同。如:卧室、厨房、卫生间的装修标准、等级;建材配备清单、等级;屋内设备清单;水、电、气、管线通畅;门、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级等质量要求都应涉及到。合同中还可以规定房屋的保质期、附属设备保持期等。
如果房地产开发项目是精装修,那么就必须明确装修的标准。比如说不要笼统的使用进口材料、高级材料等这种不明确、含糊的表述,一定要明确使用什么品牌,甚至包括颜色等。
五、明确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
合同中要确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
六、明确交房日期
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仍然达不到约定的交房标准,购房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开发商应支付业主违约金和其它因无法收房入住发生的损失(双方应事先对违约金及相关损失的具体数额达成一致并体现在合同中)。同时,约定好收房时应交纳的费用。
七、关于所售房屋的抵押
有的开发商为了盘活资金往往将土地使用权抵押,进而将所建楼盘抵押。如果此类房屋出售,开发商破产时,买受人得不到房屋。因为买受人还未得到房产证,不具有物权。
双方约定:出卖人保证自己所售房屋不存在抵押的情况,若因此导致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承担已付房款双倍的返还责任。
八、明确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
合同中应该明确以下情况发生时,双方的违约责任。如:购房者的按揭办不下来;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
买房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仔细得看清合同,并将自己想到的可能会发生的各种问题说出,并就问题的解决方案与开发商约定好,写进购房合同中去。签订购房合同时,要提前了解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必要时可以请律师陪同,因为一旦发生纠纷需要维权,合同就是维权的法律依据和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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