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发生纠纷后很多人会吃“哑巴亏”,为了避免这种事情发生,我们应该注意哪些买卖雷区呢?
在买卖二手房过程中发生纠纷如果闹上法庭的话,个人输多赢少,大多数人都会“吃哑巴亏”。想要避免这种情况,除了增强法律意识之外,还需要在签订各种合约、文书过程中,尽早发现其中的陷阱。
个人如何才能规避二手房买卖过程中的纠纷,并保障权益?
1.谨慎对待独家代理
独家代理是中介方为了让自己掌握更多房源而采取的一种办法,为了获得独家代理资格,房产中介不惜做出各种承诺,比如在约定时间内出售、成交价高于市场水平等,甚至会主动降低佣金标准。但同时对卖家也会提出各种要求,比如不能重复挂牌。
因此,签订独家代理之前,购房者一定要了解清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否对等,并了解自己要承担的违约责任,然后再决定是否签订该协议,不可听信中介给予的美好承诺便轻易下笔。
2.意向金“转定”要当心
在签订意向金协议时,需要注意的是不要给中介公司授权,慎防中介公司将“中介服务”偷换为“代理服务”,这样可以避免意向金直接转为定金。
3.居间协议勿马虎
在签订居间协议时,必须明确居间合同履行服务的具体内容,同时还需要对居间服务过程中出现的违约情况之后如何处理,尤其是房产中介一方的责任如何划分并处理等等,都需要做到事先明确。
另外,还需要重点提醒的是,由于当前流行“到手价”,税费会转嫁到买家头上,而与我们平时见到的各自承担各自费用有所区别,所以对于税费的承担,买卖双方都需要在跟中介公司签订居间协议时先行明确,以免日后“扯皮”。
4.买卖合同重要
签订买卖合同环节为复杂,同时也为重要。只要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画押”之后,就会被认定为买卖双方真实想法的体现,所以在落笔之前一定要认真阅读条文并一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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