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有哪些陷阱需要购房者注意呢?了解清楚以下知识,才能防止掉进坑里。
一、房东陷阱
1.共有房东
有的房屋是由夫妻或长辈与子女共同拥有其产权,这时候共有房东之一单独地出售房子,在法律上是没有效力的。如果该房屋的房东确实不止一人,在签订买卖房屋协议时,应该每个房东都到场,并分别签字,或出具书面证明。也要防范中介瞒天过海一意促成交易。
2.一房两卖
买家缺乏保障自己权益的意识,在未递件前可能就支付了过半的房款,又没做好防止卖家一房多卖的措施,让卖家有机可趁。首先购房款应该分期给。另外在签订合同后,可找资质较好的中介公司代为保管房产证,业主就无法在递件前的时间里再利用房产证另行转卖。
二、中介陷阱
1. 虚假承诺,诱使交易。为促成交易,中介人员信口开河,做出虚假口头承诺,消费者往往缺乏有效的书面证据不能依法维权。对于工作人员的承诺,可以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由工作人员签字和中介公司盖章确认。对于工作人员含糊其辞,不愿签书面证明的承诺不予相信。
2. 炮制霸 条款,损害消费者权益。中介公司利用含糊不清、剥夺消费者权利的霸 合同条款,强加买卖双方履约和违约责任,回避自身违约责任,预设收费陷阱等。消费者应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对于自己没有把握的内容可咨询专业人士,不要盲目签约。
3. 掩盖瑕疵甚至文件造假
房产中介对代理销售的房屋质量应当审查,而有些房屋中介不进行审查或审查不严就进行销售,更有些房产中介为赚取中介费,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且不向消费者如实告知相关信息,如房屋的建造时间、房屋使用缺陷、产权归属情况、配套设施的真实状况。更有甚者,还有中介建议售房人采取掩盖房屋质量、瑕疵的处理措施,或指导与帮助出售人开具单身证明,伪造相关身份证明、产权证明等进行登记售房。
三、合同陷阱
1. 违约责任显失公平
如由于中介的参加,合同的违约金一般约定为20%。对于何种情况下适用违约金罚则约定不明确。在合同中应标明各方的责任、义务,有利于避免纠纷的发生。如违约金的具体数额、逾期付款的责任及其他违约情况的处理等
2.房屋共有人没有签字
房屋共有人没有签字,或者由其配偶代签。这样签合同,如果卖方反悔,则以夫妻一方不同意为由撕毁合同,容易发生不必要的纠纷。有的中介公司以接受卖方委托为由,代替卖方签字。这实际上可能带来许多麻烦。
3. 税费承担不清晰
税费是笔不小的开支,虽然由谁支付已在办证条款里明确,但其中一方如卖方在交易过程中认为个税、营业税负担过重,想毁约或者抬高售价等,都将给交易带来诸多麻烦。所以应事前明确,以防房东为转嫁税费而抬高房价。
那么,对于购房者来说应该如何防范纠纷呢?
1、 购房人在与二手房房主签订购房合同时,应提前考虑房价上涨等因素可能带来的隐患,约定好违约赔偿责任,并在能够办理过户手续时,尽快办理,避免对方反悔。
2、 注意审核卖方是否为房屋权人。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首先应注意房屋是否归卖方,其是否有权利处置该房屋,因此购房者应严格审核房屋权证及土地使用证。
3、 注意不要过早的支付中介费。对于有中介参与的交易,建议购房者在办理完毕购房手续后再向中介公司支付居间费,以免房屋在未购买成功的情况下无法追回已支付的中介费用。
4、 买房人应在签订买房合同时,让对方提供确保有权处分所售房屋的证明或夫妻等其他共有人同意处分的证明。
5、 注意对房屋质量及其他配套主设施的检查。购房者在对房屋质量进行查验的同时,还须进一步了解有关供电、供水、供气、供暖及相关管线的具体情况,以及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6、二手房买卖双方在交易时应当选择正规中介机构,并对双方商定的内容以书面形式约定好。
7、为了了解所购房屋的真实情况,购房者应在购房前向物业、邻居等了解情况,好到现场看房,并对出现质量问题如何承担责任等内容做出书面约定。
8、法律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所建房屋不能上市交易,建议城镇居民不要购买这类房屋,此种房屋交易不受法律保护。
二手房交易有陷阱,这不可忽视。我们可以通过了解以上陷阱以及防范措施来避免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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