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二卖又称房屋的二重买卖是指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一房二卖是常见的房产纠纷之一,一旦发生应该如何处理?又该如何防范一房二卖的情况发生呢?一起来看看吧。
一、如何防范一房二卖情形的发生?
通常情况下,一旦看好了房屋,购房者就会被要求签订一份定金合同,并收取定金,以确保业主不会将房屋转卖给他人,而这时,有些小型中介公司为将房源迅速脱手,与多位购房者签订定金合同,导致“一房二卖”的情况发生。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购房者好选择大型中介进行交易,如果需要通过小型中介公司买房,那就要确保业主能签收到定金,购房者可以要求中介公司出示收据,确认业主已签收定金。
业主为了能将房子售出高价,往往会委托多家中介公司出售房屋,引起“一房二卖”的情况发生。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可以选择对房屋进行产权调查,购房者可以到房地产交易进行查询,将结果与业主的房屋产权对比,看看是否相符。此外,购房者还可以提存房屋产权证,要求业主将房屋产权证提存在中介公司,待办理过户时,再从中介公司取出,以避免发生“一房二卖”的情况。
3、在交易登记后再向业主支付首付款
为了避免“一房二卖”的情况发生,购房者可以选择在交易登记后再向业主支付首付款。这样的话,不但可以避免业主将房屋“一房二卖”后,诈骗购房者的购房款,而且就算业主讲房子卖给了他人,购房者由于并没有支付首付款,因此也不必承担过多的损失。
二、如何处理一房二卖纠纷?
1、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订立合同后,对后买受人履行了合同义务,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
在该情形下,两个房屋买卖合同均属有效,但因成立在后的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该合同中的买受人已实际取得房屋权,此时,前后两个买受人享有的请求权性质是不同的。后买受人因其债权已得到满足,已经是该房屋的权人,故其享有的是基于对该房屋权上产生的物权请求权,而前一个购房者只能主张返还购房款、赔偿损失。
2、出卖人将房屋售与前买受人并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之后,又与后买受人成立就同一房屋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
在该情形下,由于房屋产权已经过户,出卖人已非房屋权人,也就是卖家出卖的并不是自己的房产,所以后一个合同是无效的。因无权处分并终导致合同无效的,由出卖人向后买受人进行赔偿。
3、在一房二卖中,二次买卖均未完成过户登记
二次买卖均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情形下,房屋权仍为出卖人享有,而二次买卖的买受人均未取得房屋的权。这种情况下两个买卖合同不因先后而出现效力差异,实践中要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合理的处理。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房二卖的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到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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