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现在新的婚姻法出来明确的划分了婚姻与房产的关系,但由于实践操作中有很多种不能料想到的情况发生,仅仅参照一条法规法律是不能这么定死的,很多事情还是要以双方协商而定的,那么婚前购房合同中应写明哪些事情呢,签婚前购房合同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吗?
婚前购房合同中应写明哪些事情?
婚前协议必须与夫妻双方人身或财产有密切关系,并且与一般性社会道德和其余法律规定不相冲突,才能真正具有法律效力,购房合同是夫妻婚前常见的协议之一,所以在签订婚前购房合同的时候有些地方是一定要注明:
1、共同买房需要留意的有四个方面。如签约、房贷申请以及交易过户等环节,都需要夫妻双方到场。此外,夫妻共同买房在证件准备工作等方面,以及申请房贷等事宜,也需要提前研究。
2、由于信贷政策有变化,因此在确定主贷人和次贷人时,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而不能简单地只看收入的高低程度。夫妻共同还款时,在确定主贷款人、次贷款人时,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3、一般情况下,在银行住房贷款合同中,只把一方作为“贷款人”(常说的主贷款人)而无论房产证上是否写了双方的名字,另一方都可作为“共同贷款人”。在确定主贷款人时,应当选择夫妻间收入较高较稳定者,同时注意年龄的限制,否则会影响到贷款期限。
4、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无论接触的是开发商还是其委托的销售公司,都应认准签约主体,在交易中所涉及的书面文件、材料也都应由签约主体出具。这样才能避免“一房多售”或骗取房款后携款潜逃的现象发生。
签婚前购房合同需要夫妻都在场吗?
一、在买房过程中,涉及到诸多签约过程,如签订买卖合同、申请房贷以及交易过户等,这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到场。除了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之外,申请房贷、办理过户手续时,也需要双方亲自到场。
二、应携带以下资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以上就是关于婚前购房合同中应该写明哪些事情以及浅婚签购房合同是否需要夫妻双方都在场的介绍了,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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